申请房贷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房贷需要哪些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过65岁。
二、贷款条件
1. 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5. 已购住房进行最高额抵押,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
6.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1. 普通商业贷款最高贷款额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60%,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其中公积金组合贷款中银行资金占总价款比例不得高于25%。
2. 贷款期限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还款能力、职业、申请时间等因素确定。
四、申请材料
1. 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清晰的中国银行个人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明: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
3. 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其他有效收入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等)。
4. 借款用途证明:借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协议等)。
5. 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如需)。
6. 其他材料: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