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
2024-03-27 17:06
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
一、借款人具备哪些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收入相对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已签订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购房款;
5.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 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首套自住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7.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有何限制?
1. 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金额尚未缴存的,应当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2. 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确定的贷款限额。按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每笔贷款限额按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总价款×法定抵押率(目前商品房、二手房的法定抵押率分别为70%、60%);
3. 不得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倍数为15倍(目前缴存余额在2万元以下的按实际缴存余额计算);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倍数为20倍(目前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按实际缴存余额计算);